ICS 13.100 C 50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761.12—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12 部分: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Part 12:Places for temporary medical observation and isolation 2020 - 07 - 29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7 - 30 实施 发 布 DB32/T 3761.12—2020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宾馆类临时医学观察与隔离场所 ........................................................ 2 5 室内体育场馆、室内展览馆类临时医学观察与隔离场所 ................................... 4 I DB32/T 3761.12—2020 前 言 DB32/T 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医疗机构;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第10部分:公共厕所; ——第11部分:大型活动场所; ——第12部分:临时观察和隔离场所; ——第13部分:公共浴室; ——第14部分:影剧院; ——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16部分:考场; ——第17部分:建筑工地; ——第18部分:殡葬服务机构; ——第19部分:远洋船舶; ——第20部分:医疗废物处置机构; ——第21部分:环卫工人; ——第22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23部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第24部分:口腔疾病治疗机构; ——第25部分:公共汽电车。 本部分为DB32/T 3761 的第1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镇江市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连、孙伯超、徐斌、马小莹、汪庆庆、丁震、徐燕、朱宝立、徐承平。 II DB32/T 3761.12—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12 部分: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疫情流行期间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 和技术要求,包括场所要求、消毒措施、个人卫生防护和管理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宾馆(包括酒店宾馆、快捷酒店、培训中心、疗养院等)、 室内体育场馆、室内展览馆等改造为用于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其它用于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 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19788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GB 50849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务院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临时医学观察与隔离场所 temporary medical observation and isolation sites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被征用为密切接触者、特殊人群(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医学观 察和隔离的场所。 3.2 三区两通道 three functional areas and two passages 三区指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两通道指污染通道和清洁通道。 3.3 污染区 contaminated area 污染区指无症状、确诊/疑似患者接受隔离、医学处理,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 物品暂存和处理的区域,包括观察隔离间、处置室、污物间等。 3.4 半污染区(潜在污染区) semi-contaminated area(potentially contaminated area 半污染区指位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有可能被无症状、确诊/疑似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 1 DB32/T 3761.12—2020 等污染的区域,包括工作/医务人员的办公室、诊疗室,无症状、确诊/疑似患者用后的物品、医疗器械 等处理室、内走廊等。 3.5 清洁区 clean area 清洁区指不易受到无症状、确诊/疑似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的区域。包括工作/ 医务人员值班室、储物间、男女更衣室、浴室、卫生间等。 3.6 终末消毒 terminal sterilization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 4 宾馆类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 4.1 场所要求 4.1.1 选址要求 4.1.1.1 用于改造为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的宾馆(包括酒店宾馆、快捷酒店、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宜 为多层独栋建筑。应远离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和老年人聚集的建筑及场所,与其他邻近建筑有安全的卫生 防护距离。 4.1.1.2 选址应避开城市人口稠密区(如学校、住宅区、商业中心等) ,建议选择郊区宾馆。 4.1.2 功能分区 宾馆类临时场所应相对划分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观察隔离者通道和医护人员/工作人员 通道。应设置物理隔离并标识。医护人员应有穿脱防护服的场所。 4.1.3 供水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4.1.4 污、废水处理 4.1.4.1 宾馆客房面盆下宜有存水弯。卫生间地漏应有水封。 4.1.4.2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应分区集中收集,分体空调的冷凝水宜集中收集或排到卫生间地漏。 4.1.4.3 宾馆宜设置独立化粪池和污水排放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放 含氯消毒剂,消毒 1.5 h 后,总余氯量 10 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 GB 18466。 4.1.5 通风 4.1.5.1 室外新风口与排风口应保持一定的间距,新风口应避开冷却塔、热泵排风的污染。 4.1.5.2 当空调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新风系统应按最大新风量 24 h 运行,同时各房间排风不 间断运行;房间应合理开窗通风。 4.1.5.3 当空调系统为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应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运行,室内温度达不到要求时可 降低送风量,有条件时可提高供水温度。 4.1.5.4 没有新风系统又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房间,应停止使用。 4.1.5.5 系统运行前,清洗或更换空气过滤器;清洗空调加热(表冷)盘管,对空调风管进行消毒灭菌 处理。系统运行中,空气过滤器等应不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灭菌,空调房间内的送、回风口应经常擦拭, 2 DB32/T 3761.12—2020 室内机(含风机盘管)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空调器凝结水水盘应保持清洁。有条件时系统上应加装 低阻中效过滤器,并进行压差监测。 4.2 个人卫生防护 4.2.1 医护/工作人员防护 4.2.1.1 医护/工作人员防护应按照传染病医院的要求加强自我健康防护,宜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 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 水靴套等。 4.2.1.2 工作期间减少交流和聚集。 4.2.1.3 注意手卫生 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 应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4.2.1.4 注意身体状况 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及时按规定去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就诊, 应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途中和院内就诊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4.2.2 观察隔离者个人防护 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设施,喷嚏、咳嗽手捂之后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含 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观察隔离房 间,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4.3 管理要求 4.3.1 居住要求 观察隔离者应单间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出入房间。 4.3.2 场所消毒 4.3.2.1 物体表面消毒 4.3.2.1.1 客房应由观察隔离者自行清洁、消毒。桌面、床头柜、家具、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 用含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4.3.2.1.2 公共区域应由宾馆医护/工作人员清洁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 门把手等)、公共卫生间,可用含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进行擦拭。 4.3.2.1.3 分体式空调部件应在更换观察隔离者时清洗消毒。 4.3.2.2 餐(饮)具清洁消毒 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 min,也可用含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 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也可选用一次性餐具,并集中处理。 4.3.2.3 观察隔离者呕吐物处理 呕吐物应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5000 mg/L~10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浇在吸 水材料上消毒,作用30 min以上,小心清除干净。 4.3.2.4 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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