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315—2009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 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Supervision case register,treatment and case ended 2009-08-10发布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CJ/T315—2009 前言 为促进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城市管理水 平,实现对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的有效监督,促进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涉及的城市市政监督与管理是指: 对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与管理; 对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监督与管理。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归口。 信息中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常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上海 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中心、昆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局、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中心、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 政府、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上海市卢湾区城市管理指挥 中心、成都市城市管理局、北京闻言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力、高琦、赵美英、吴强华、姜常军、章灿钢、陈建伟、周冠骅、齐同军、郭滨、 米文忠、王应福、陈建华、徐阳、胡税喜、竺小桢、傅肇敏、施建峰、张燕、陈兹、张英武、赵夕荣、徐哲、谢品、 吕东、韩国良、马军、熊楠、陈华、奚德强、朱佛海、王文红、刘伟文、王娟、李萍、王洪深、曾明波、赵飚、 高浩中、庞艳平、孙涛、杨玲、赵立明、张旭、钱建民、张爱华。 CJ/T315—2009 言 0.1为创建和谐、整洁、安全、优美的城市环境,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体现“执政为民”的政府管理 理念,加强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北京市东城区依托信息技术,探索出一套 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 0.2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运行以来,受到国务院相关部委办及北京市的高度重 视和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在全国推广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为体现信 息化建设标准先行的理念,规范和指导全国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提高城市管理信息 化水平,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主编单位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数字化 城市管理模式试点城市(城区),对北京市东城区和杭州市、常州市、昆山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卢 湾区、南宁市等试点城市(城区)已有的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进行整理、提炼、总结,在遵循国 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形成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标准之《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 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 0.3本标准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运行标准,主要用于规范城市市政 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管信息系统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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